检验后工作
1、检验合格的复合气瓶,应参照《气瓶..监察规程》逐只做好检验标记。
2、检验标记采用39mm×22mm的标签纸。
3、检验标记内容:检验单位代号、检验色标、检验日期(年、月)、下次检验日期(年、月)
4、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监察规程》的规定。
5、检验标记位置应在简体上靠近瓶肩一端,呈圆周分布。各期的检验标记应当有适当间隔,排列整齐。
6、检验标记字高5mm~10mm,应与制造标记大体一致,字迹应清洗。
7、检验标记粘贴方法:严禁在符合气瓶上用打钢印的方法做检验标记。在复合气瓶上作检验标记的方法如下:
a)用400号水砂纸在规定位置的表面上轻微打磨,其面积约为4mm×25mm。
b)把检验标签贴在打磨处,用透明的环氧树脂覆盖检验标签。
检验记录与报废处理
1、保存检验记录:符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气瓶水压试验装置检验表、符合气瓶水压试验数据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报告、复合气瓶报废通知书。
2、报废处理:报废的复合气瓶由检验员填写《复合气瓶报废通知书》,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加盖检验单位印章后,交予复合气瓶产权单位归档并对报废复合气瓶进行压扁或锯断等破坏性处理。